天府新視界 2025-11-03 20:36:48
前段時間,網(wǎng)友曝光某知名歌手在餐廳手持香煙,涉嫌違反當?shù)厥覂裙矆鏊娼麩熞?guī)定,公共場所吸煙問題再度引發(fā)關注。
一縷在公共空間“游走”的二手煙,化作“沉默的暴力”,不僅讓不吸煙者成為健康的“被動犧牲品”,也折射出公共健康與個人空間權利之間的艱難博弈。

周末去餐廳吃飯,剛坐下就聞到刺鼻煙味;想在樓道里躲個清閑,卻被煙味“追著跑”;去景區(qū)想呼吸新鮮空氣,卻和嗆人的煙霧“迎面撞上”……公共場所二手煙問題屢屢“吵”上熱搜,已到了必須正視的時刻。
這不僅是嗅覺侵擾,更是對公眾健康的無聲“霸凌”。喜不喜歡煙味或許是主觀選擇,不少煙民把它當享受;但在公共場合吸煙,早已超出個人“嗅覺偏好”的范疇,它更像是一個“健康刺客”。研究顯示,在戶外無風條件下,二手煙的擴散范圍可達15米;若有風助力,甚至會影響25米以內的人群。另有數(shù)據(jù)表明,長期接觸二手煙,孕婦所懷胎兒畸形發(fā)生率將上升2.5倍。此外,公共場所吸煙行為往往與消防安全隱患如影隨形。
健康“霸凌”的背后,更是對城市文明面貌的污染。把別人的肺當成“移動煙灰缸”,顯然是不文明的。事實上,在全國文明城市評選中,公共場所禁煙已被列為重要考核指標。一座城市硬件建設得再好,若隨處可見“游煙”彌漫,也會讓城市形象大打折扣。
更大的“污染”,則是輿論場中的“硝煙彌漫”。網(wǎng)絡上圍繞公共場所禁煙的討論常因意見不一沖上熱搜;現(xiàn)實中,對“游煙”勇敢說“不”的人,有時反被視作“多事”。當文明共識難以凝聚,一些年輕人更易在煙霧中迷失方向——錯把不文明當“自由”,將正義提醒當作“多管閑事”。

二手煙,為何屢禁不止?
事實上,我國多地已出臺地方性控煙法規(guī),推出不少具體舉措。有“史上最嚴控煙令”之稱的《北京市控制吸煙條例》明確規(guī)定,公共場所、工作場所的室內區(qū)域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內禁止吸煙。今年3月中旬起,上海率先推進室外“游煙”治理。
然而街頭巷尾依然“煙火繚繞”。公共場所控煙執(zhí)法主體模糊、部分煙民抵觸、旁觀者不愿出面勸阻等因素,讓二手煙治理陷入“雷聲大、雨點小”的困境。想投訴卻找不到渠道,成為掐滅公共場合煙頭的“第一關”。
屢禁不止的背后,還存在法律之外的三重“缺失”。
吸煙無“門”,空間設計缺失堵住“最后一平米”。當前城市規(guī)劃與建筑設計中,未將吸煙區(qū)作為必要公共設施進行人性化、標準化設置。吸煙室不是數(shù)量偏少,就是位置偏僻??臻g的缺失與不便成為現(xiàn)實痛點,不體面的隨處吸煙行為便隨之產(chǎn)生。
“只堵不疏”,前置引導與教育缺位冷了人心。在一些人看來,吸煙也是一種社交方式。若僅靠禁止、罰款、排斥等手段,容易激發(fā)逆反心理,使吸煙行為從“公共空間治理問題”異化為“心理對抗游戲”。
“公私不分”,把隨處吸煙誤解為個人自由。不少人將公共場所視同“自家客廳”,認為吸煙屬個人權利。這種觀念的偏差,實質是公共意識的缺失,模糊了公私邊界,無形中侵占了公共資源,將個人便利置于公眾福祉之上。

要治理二手煙,不能僅靠“禁”與“罰”,更需要系統(tǒng)化、精細化、富有人文關懷的治理探索。
首先要明確,無煙社會不等于完全禁煙的社會,而應是吸煙者與非吸煙者互不干擾、彼此尊重、和諧共處的社會。
立法趨于完善,文明才有更清晰的尺度。雖然全國性控煙條例尚未出臺,但《公共場所衛(wèi)生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等文件已明確規(guī)定“室內公共場所禁止吸煙”。然而在具體執(zhí)行中,樓道、電梯、美食街等控煙難點區(qū)域仍然存在執(zhí)法主體不清、處罰標準與流程模糊等問題,導致有法難執(zhí)。因此,有必要加快推進全國統(tǒng)一的公共場所控煙立法,建立統(tǒng)一標準,消除地區(qū)差異,真正把二手煙關進法律的籠子。同時,應設立便捷的舉報渠道,定期公開執(zhí)法數(shù)據(jù),引入社會監(jiān)督,形成全民參與的控煙合力。
法律若有“遲到”,文明應是心中的準繩。2023年深圳推出“別抽啦”控煙小程序,整合了匿名舉報、志愿者服務和戒煙支持等功能,激發(fā)了市民主動監(jiān)督、自覺參與的熱情,讓控煙變成全民參與。這類探索增強了公共意識,潛移默化地提升了公眾對空間秩序的責任感。當文明意識成為更高尺度,吸煙者會更愿意在非吸煙區(qū)主動掐滅煙頭,不吸煙者也更敢于禮貌勸阻。這些都說明,治理二手煙不僅是法律問題,更是一場關乎人心與文明的持久戰(zhàn)。
給予吸煙者適當空間,也是文明的刻度。保障公眾免受二手煙困擾是文明的底線,而關注吸煙者的現(xiàn)實需求,則體現(xiàn)了務實的智慧。我們應當盡快補上開放環(huán)境中的控煙漏洞,設置更多便利、規(guī)范的專屬吸煙區(qū),變“圍堵”為“疏導”,讓吸煙者“有處可去”。除了室內指定區(qū)域外,在開放性場所也可以通過特殊顏色的垃圾桶、醒目標識等方式,劃定室外吸煙區(qū),增強吸煙行為的“邊界感”。
社會的文明程度,從來不是通過“一刀切”地排除“不完美”來體現(xiàn),而是取決于它能否有效容納并疏導復雜的現(xiàn)實矛盾。只有兼顧各方合理訴求,才能實現(xiàn)吸煙者“有處可吸、有禮可守”, 不吸煙者“有權拒絕、維權有據(jù)”的局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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